1、小企业自身原因决定其融资困难
一是小企业大都为家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资产规模小、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信息不透明、信用程度低,可抵押有效资产不足,违约概率高,企业生命周期短。小企业自身缺陷致使其很难取得银行贷款支持。 二是小企业内源融资不足,小企业所有人与经营者合一,企业发展初期依靠家庭投资,由于企业经营稳定性较弱获得新的投资能力有限。
2、我国金融体系缺陷增加小企业融资难度
直接融资渠道门槛过高。目前在中国资本市场体系中,适应小企业融资需要的小资本市场还没有建立,私人权益资本市场联接资本供给方和市场融资需求方的渠道尚未沟通,非金融企业融资的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债券市场融资主要为资信良好的大型或特大型企业集团融资,小企业根本没有准入资格。2004年5月我国中小企业板块设立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小板实际上是小企业高端群体的奢侈品。
现有银行体系不适应小企业融资。尽管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安排专项信贷规模用于中小企业,各家银行也纷纷成立小企业事业部,特别是近两年各家商业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投资力度,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14.4万亿元 ,全年累计新增3.4万亿元,年末同比增长30.1%,比2008年13.5%的增幅提高了16.6个百分点,但对比我国庞大小企业客户群、丰富多彩的市场需求仍然是杯水车薪。我国现有商业银行体系仍然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占据着主导地位,出于贷款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对中小企业融资仍不能给予足够重视,目前的金融服务体系始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服务对象是国有大型企业,并非针对中小企业而设计,从组织架构、考核机制、信贷管理、审批、风险评价都不适用小企业。而后起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其力量薄弱、资金来源有限,还把一部分资金转向还款有保障和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消费领域以及债券投资上,这样的银行体系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也不足为奇。
3、政府政策扶持滞后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银行间接融资仍是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而与之相配套的体现辅助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07年末,我国共有担保机构3729家,其中政府出资425亿,十几年来累计担保户数十几万户,约70%担保机构处于零担保,主要由于实力不足不被银行认可,或部分担保企业担而不保。我国政府扶持的担保体系建设的不足也限制了小企业在银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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