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岗位能力证书持有者已经通过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和相应的考试,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证书可作为劳动者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提高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认证,也是劳动者“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凭证.
岗位能力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标有证书序列号\证书编号和持证者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证书专用章,全国通用,可网上查询。该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证书官方查询: edu.mohrss.gov.cn



